据悉,来自四川不满25岁的张林犯案时,刚刚刑满释放不到2个月。
10月15日凌晨,他在街上晃悠了半天,来到自己曾经住过的一家小宾馆门前,想趁收银台后面的店员睡着之机,窃取抽屉内的现金。想到自己一只眼睛有残疾,怕被人一眼认出,张林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塑料袋套在头上,将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的,然后,猫着身子躲在宾馆旁边的一个楼道里观察。
看四周无人,他蹑手蹑脚地进入宾馆,走到收银台前。正当他跪在收银台前打开抽屉时,收银台里睡着的女店员突然醒来并大声叫嚷。张林一害怕,赶紧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对其进行威胁,并以最快的速度从抽屉里抓了一把钱,夺门而出。逃出来后一数,才发现自己才总共抢到1张5元纸币和3个1元硬币。
没过几天,警察就在路北街道洋叶村的一个祠堂里找到了张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林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