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在各市单位自愿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区文明委确定台州市路桥区国家税务局等7家单位为省文明单位正式侯选对象,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之后,区文明委将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实地测评和集中展示“擂台赛”,并择优向上级文明委推荐申报对象,再由上级文明委继续把关评选。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
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1日—7月17日联系地址:区政府行政大楼912室联系方式:电话(传真):82442690 邮编: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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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文明办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