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度体验”识危险 交警夜查滥用远光灯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旭阳)8月10日19时许,在石八线洋屿山路段的交警设卡点,马路两侧路灯明亮,道路视野宽阔,但仍然有少数司机在行驶时开着远光灯,甚至在对面迎来会车时,他们也未切换成近光灯,高瓦数的车灯在夜间显得十分刺眼。

  “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会让对面的会车司机产生‘视觉致盲’现象,眼睛遭受强光刺激后,驾驶员的判断力会下降,而且车前10米很难看清路况,极易引发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蓬街中队指导员施雪轩表示,滥用远光灯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在蓬街中队当晚的设卡行动中,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迎面疾驰而来,经过卡口时驾驶员也丝毫没有换灯的意思,交警随即对其进行拦停并向他说明了滥用远光灯的危害。随后,交警依法对这名驾驶员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为了让违法司机意识到远光灯的危害,交警部门还特意安排了远光灯“深度体验”项目,让违法司机站在车前几米感受远光灯的威力。“远光灯开启的时候,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以后我一定不会再乱开远光灯了。”2分钟后,该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施雪轩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驾驶员习惯了开远光灯,只顾看清自己的路而无暇顾及别人的感受,也有些初学者刚学会开车,还不熟悉远近光灯的调节和使用,还有一些驾驶员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而乱开远光灯,这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展滥用远光灯整治工作,实行常态严管,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施雪轩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原创
   第04版:综合
最高1.2万元租房补贴等你领
我区召开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好项目 好服务进基层活动推进会暨考核述评会
“深度体验”识危险 交警夜查滥用远光灯
关爱城市美容师志愿者们送清凉
“三伏天”送健康下乡
以绿为底 用叶作笔 书写“两山”图景
我区运管重拳整治汽车维修企业违法行为
情系官兵 守护健康
图片新闻
幸福“小候鸟” 欢乐台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