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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等级制实行3个月

区人民法院登记立案3432件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政羽)截至7月31日,区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起诉案件2453件,受理行政案件28件,受理执行案件997件,共计3458件,其中当场立案3432件,当场立案率达99.24%。这是8月20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立案登记制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

  发布会上,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斌通报了该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相关情况。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至7月31日,该院立案登记制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凡要求立案的当事人,均予以当场登记;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均做到“有案必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审查材料,给予答复,做到“有诉必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等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案件,不收材料,不予登记,如当事人坚持起诉,区人民法院均依法予以驳回。

  据了解,区人民法院已将先前的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与过去只能办理立案的立案大厅不同,现在的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材料转收、信访接待、司法援助等多个窗口,还专设了信访接待室,配套专门的摄像设备以实现与省高院的远程信访对接。”立案庭副庭长王正辉告诉记者,“我们还将开设法官接待室、律师更衣室以及信访当事人接待室,当事人除了出庭以外,与法官见面、传递资料文书等事项都可以在服务大厅里完成办理。”

  王正辉说:“对于来访群众,我们服务中心将由专人来负责来访接待引导,根据群众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告知其诉讼风险、起诉条件以及立案流程等,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援助,对于无法亲自来法院咨询的当事人,可拨打热线电话12368进行咨询,我们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方便群众有序诉讼。”

  “我们即将引进类似于银行的‘排队叫号’机器,以便于市民有序办理相关业务,欢迎全区大学生等社会群体前来参与,并为来访群众提供志愿服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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