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路桥农村合作银行作为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经多次扩股增资目前已达注册资金51792.7678万元,拥有优质股权资产。然而,在办理该行法人股东股权质押贷款过程中,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无法办理出质登记。如何解决入股股东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激活“沉睡”资产,变经济存量为经济能量,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该局在《物权法》、《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上寻求破题,探索试水“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当借款人向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由担保人为其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借款人或第三人(出质人)以其所持有并拥有处分权的路桥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出质给担保人(质权人)作为反担保物,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对这一创新举措,该局及时上报区政府,力促区府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商讨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规定对持有路桥农村合作银行股本金50万元以上的法人股东予以办理出质登记。
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对合作银行50万元以上的60名法人股东在工商准入系统中的登记信息进行了逐一核对,夯实股权出质登记的数据基础,确保“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