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遗失张虹中国日用品商城摊位证正、副本各一本,摊位号:5区15排5号,声明作废。
●遗失台州市路桥区路南小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305)四份,收据编号:1451802123、1451801494、1451801495、1451801365,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