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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经区委常委会同意,现将《路桥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实事项目圆满完成。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办公室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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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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