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所长、尊敬的潘警官,你们好,是你们的真诚教育给了我生命的奇迹和希望,我向你们鞠躬了……”11月29日,昔日被判处死刑而今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刘某给区看守所所长陈达林和管教民警潘程辉写了一封饱含深情的信。
罪犯刘某,今年45岁,四川省内江市人。1997年,在路桥打工的刘某因劳资纠纷与老板娘发生争吵并将其杀害。背负命案的刘某潜逃至云南后与一女子相恋,后女子提出与他分手,争吵过程中刘某将该女子杀害。刘某负案潜逃期间,路桥警方从未放弃过对他的追捕。去年3月21日,路桥警方获悉刘某下落并在云南将其抓获。
刚进看守所时,刘某情绪很不稳定,整天闷闷不乐,表现出自杀等倾向,屡屡与管教民警对抗。为了做好刘某的管教工作,看守所领导班子经过充分考虑,将他安排给管教经验较为丰富的民警潘程辉。
潘程辉接手任务后,针对刘某性格内向、人生经历复杂、对抗心理强等个性特点,制定出符合刘某心理特征的个性化帮教措施。接手初,潘程辉坚持每日找刘某谈心,开展心理疏导,向他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对他的错误思想行为予以纠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敢于面对事实。
在生活上潘程辉对刘某很关心,嘱咐食堂师傅适当改善他的伙食,让同监室人员在生活上对他关照。每当刘某身体不适时,潘程辉都会及时报告所领导并及时给予治疗。今年端午节是刘某的生日,潘程辉获悉后顾不上在家休息,特意自掏腰包买来水果和蛋糕,专门组织同监室人员为他过生日。
刘某刚进看守所时不识字,潘程辉就鼓励他多识字,多看书,多懂点人生道理,还到新华书店为他买来新华字典等书籍供他学习,组织同监室人员每天开展读书读报教育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刘某从不识字到识字,并能够读书看报,思想渐渐精通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也端正了。
1997年负案潜逃的时候,刘某的大儿子才9岁、小儿子只有2岁大。自负案潜逃开始至今的15年里,刘某一直未曾和妻儿谋面。今年上半年,法院作出一审和二审宣判,结果都是判处刘某死刑。为此,刘某很想在死刑前和自己的儿子见上一面。潘程辉得知后,费尽周折拿到他两个儿子的照片,缓和了他的情绪。
一审、二审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并要求写信给最高人民法院。在寄给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信中,他一再要求,如果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一定要在死后捐献器官以赎罪。而在刘某要求上诉并写信给最高人民法院时,潘程辉主动予以帮助,使他的信件在第一时间寄到最高人民法院并得以改判死缓,让他获得了第二次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