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叶兴良)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套牌假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区交警大队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该大队将结合辖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设置查缉卡点,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采取异地执法、集中清查、部门联动等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查缉行动,并建立套牌套证车辆“黑名单”信息库,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布控,主动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特点,该大队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该扣留车辆的将依法扣留,该记分的依法记分。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记录,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全部依法处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将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的同时,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取缔制造、贩卖假牌假证及制售伪造、变造号牌工具的窝点,配合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机动车非法交易窝点。
针对新车、二手车上路问题,该大队把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工作延伸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服务网点,并监督现场按规定粘贴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防止不按规定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为减少私自拆卸机动车后车牌躲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或偷盗他人机动车号牌违法犯罪行为,车管部门在办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将严格监督车辆安装符合《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规定的固封装置,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发生。
整治期间,该大队将开辟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短信举报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以及制作和贩卖假牌假证窝点,配合交管部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