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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7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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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完善机制 激发法治浙江建设新活力

  本报讯(记者  项懿)8月24日上午,省委召开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区领导郑敏强、蒋临、陈夏霖、潘建华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计旦在路桥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对过去一年我省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但指出,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要清醒认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浙江是实现物质富裕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内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浙江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强省、三个浙江”发展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任务一起共同服务于现代化浙江建设的总体布局。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狠抓落实,努力把法治浙江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要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自觉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实现服务大局能力新提升。要以群众满意为立足点,落实法治为民举措,更加重视用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实现群众权益保障新加强。要以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实现各项工作水平新提升。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支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创建实效,激发法治浙江建设新活力。

  会上,杭州市、丽水市、诸暨市、东阳市和省纪委等作交流发言。表彰了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2011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1年度工作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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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路桥一版要闻01加强领导 完善机制 激发法治浙江建设新活力 2012-08-27 2 2012年08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