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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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10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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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缕阳光很有活力”
——记桐屿阳光矫正志愿者行动团

  □本报记者  王君君  通讯员  孙敏丹

  当大学生村官成为社区矫正的志愿者,这份工作便犹如注入了一缕阳光,立刻变得充满了活力。在桐屿街道,就有这么一缕阳光,他们把自己的爱撒向矫正对象的心里,让他们感觉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重新站起来,树立信心,面对社会。

  社区矫正的一缕阳光

  “我们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要求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还要注重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工作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壮大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桐屿街道司法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服务工作,可以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于是,他们想到了这群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年轻的大学生村官。虽然他们刚踏入社会,但是他们理论基础扎实、思路开阔活跃、思想积极向上,他们的活力必定能或多或少地感染矫正对象,激发矫正对象潜在的良性主观能动性,以正常的心态直视生活,接受社区矫正。今年2月底,桐屿街道便成立了这支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阳光矫正志愿者行动团”,与街道司法所一起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辖区内的村官志愿者已达11人,他们本着“社会协同、共同关心、回归家庭、奉献社会”的宗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开展学习教育、信心培养、法制宣传等各种帮教活动,用真诚的行动,教育、感化、挽救一个个曾经失足的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的生力军

  矫正对象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后,失去了原先开车拉货赚钱的工作,为了另寻生机,林某想到了在自家山地扩大枇杷种植的点子,希望能够重新走上致富生财之路。村官志愿者们在走访时,得知林某的想法后,便积极帮他联系农业技术人员,上门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同时还专门从网上搜集有关果树栽培技术的资料送到他手中,帮助林某建立信心,鼓励他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矫正对象陈某(犯盗窃罪),现年才20岁,没有一技所长,整天在家闲玩。深怕陈某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村官志愿者便主动上门做说服、说教工作。经过近半个月的思想感化,目前陈某思想稳定,表现较好,并随亲戚一起做生意。

  “我喜欢参加这样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能够教育、感化、挽救那些曾经触犯过法律的人,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上的困难,我能感受到这份工作的神圣和伟大。”这是大学生村官杨婧的内心感受。

  为了开展好日常教育工作,大学生村官根据各自结对帮扶对象,主动上门开展“一帮一”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个别谈话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通过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来使其树立改过意识,增长法律知识。志愿者们还将教育范围扩展到家庭、邻居和社区等层面,帮助矫正对象与周围环境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内外因结合使矫正对象尽早回归社会。

  “大学生村官的热情参与,为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注入了新活力,成为社区矫正的一支生力军,他们在加强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帮教工作上的作用是不能小觑的。”对于这支队伍,该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缕阳光很有活力,让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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